2月11日19时30分,报警人施先生称,当天18时40分许,他的朋友将施先生的车子停放在城桥镇某店铺门口,然后没有检查车门是否锁上便离开了。19时15分许,施先生将车开回家,到家后发现之前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手提皮包不见了,包里装着的13000元现金等物品一并丢失,遂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道路监控视频进行查看。循迹追踪,警方锁定一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最后警方通过蹲点排摸,于2月13日在城桥镇一出租屋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如实交代了2月11日晚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原来,当天晚上犯罪嫌疑人杨某闲逛时,发现施先生的汽车副驾驶位置车门没锁好,就顺手打开车门,偷走了车内财物。现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各类侵财性犯罪是警方严厉打击的重点内容。在此,公安机关警告对顺手牵羊他人财物抱有幻想的人员,切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切勿把汽车当保险箱,车内不要随意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平时车门要及时上锁。
□ 记者 沈俊 通讯员 沈宵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