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张临时到北京出差,并未办理到北京的异地就医备案。在出差途中,他突发急性腹痛,就近在某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就医,经治疗确诊为急性胃肠炎。小张属于参保职工,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回到上海手工报销吗?
答:可以。小张出院后可以凭医院开具的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相关票据回本市各区医保中心或各乡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按照医保政策,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费用,应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异地急诊就医,除当次的医疗收费票据外,就医者一定要记得及时向就诊地医疗机构索取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清单等报销所需的材料。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详实的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正当医疗文书材料,影响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如果就医机构拒不提供,就医者可向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问:小李因为社保卡丢失,现在又急于看病,这次的医疗费用还能报销吗?
答:可以。参保人员在门、急诊就医时应刷卡结算。在遇到新参保未发卡、急诊未持卡、社会保障卡丢失、异地突发急诊、社保卡挂失、异地就医未能直接结算等情况时,参保患者可先行垫付,后需持相关材料至各区医保中心或各乡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需手工报销垫付的医疗费用时,参保人员一般应提供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费用收据联、与收据相对应的明细清单。除此之外,门诊就医的,还需提供与收据相对应的门急诊病历;住院就医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