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您正确佩戴头盔,不然无法起到保护作用。”8月22日上午10时,在东门路北门路路口,一位电动车骑行人因未正确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
“自8月10日起,崇明交警开展为期52天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交警在处罚的同时还会进行现场教育。”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副大队长方志高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中发现,仍有少数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没有佩戴头盔,还有一些戴了头盔却没有系好安全搭扣,稍一颠簸,头盔就摇摇欲坠,这样形同虚设的“佩戴”,基本起不到保护作用。还有部分市民觉得戴头盔比较闷热,居然将“佩戴头盔”变成“携带头盔”。
那么,佩戴头盔对于安全驾驶有多大作用?方志高表示,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因为大脑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一旦受伤,将产生不可逆的严重后果。为此崇明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力度。
据介绍,自今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本区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增加,绝大多数市民都已经养成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辖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盔率达到87%以上,今年5月1日至8月20日,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交通事故数同比2019年同期下降14.29%。
□ 记者 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