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一百余万元人民币的特大盗窃车内物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地区节日期间的治安稳定,打响了龙年打击犯罪的第一枪。
2012年1月21日19点30分。县公安局长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停放于本县长兴镇凤滨路的一辆黑色奥迪A6轿车后备箱内的一百多万元现金被盗!
时值新春佳节,历来是盗窃车内物品案件多发期。被盗现金是长兴一物流公司春节前给工人发工资所用。案情引起了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县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对此案进行侦破。
据被害车主反映,当天他将车停在公司门外,下午4点半他曾去车上取过部分现金给工人发工资,当时车上的钱款还在。可当其于晚上7点多去车上取物品时,即发现现金被盗。那么,犯罪分子实施盗窃的时间应该锁定在下午4点半到7点多这个时间段。可是,如何能重现当时作案场景、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呢?
1月22日是除夕夜。正当家家团圆、举杯欢度春节的时候,专案组的侦查员正铆足了劲,在76平方公里的长兴“海底捞针”,寻找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仔细查看案发周边的街面监控录像,以及现场走访、排摸,一辆江苏牌照的小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该车车主是一名河南籍女性。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民警对其进行了分析,根据其他线索锁定其弟弟岳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进一步侦查排摸,最终专案组又确定了该案犯罪嫌疑人在江苏昆山市的落脚藏匿地点。
1月23日一早,县公安局领导便亲自带领专案组侦查员赶赴江苏昆山市抓捕犯罪嫌疑人。第二天,专案组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岳某及其妻陈某、其兄岳某三人抓获。岳某等人到案后,经民警审讯交代了作案同伙任某。可是,岳某提供的有关任某的情况太有限,为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在获悉任某藏匿于河南老家的线索后,专案组民警一鼓作气奔赴千里之外的河南展开抓捕工作。
1月26日,年初四,专案组在河南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盗窃黑色奥迪轿车后备箱内巨额现金的犯罪事实。现岳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崇明警方希望广大车主要提高警惕,增加防盗意识,时刻牢记“后备箱不是保险箱”。在外出停放车辆时,不要把财物随意放在车的后备箱或车内,即使短时间离开车,也应携带财物下车,这样安全系数才会大大提高。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地,要注意停车场内一些陌生可疑人员来回走动,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记者 沈俊 通讯员 施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