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黄某儿子筹办婚事,黄某决定将自家的平房翻建成二层楼房。当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得到消息的龚某从上海市区赶回来,声称黄某违反了当初的协议,阻止黄某施工。黄某则认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与他人无关。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随后龚某喊来施工队,准备建围墙,原本提供给黄某一家通行的小道也将被围墙拦断。
这一纠纷由三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员分别找到了双方当事人,稳定双方情绪,让双方都先将工程暂停下来,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随后,着手调查询问事情的前因后果。
在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之后,调委会很快就找到了法律、政策依据,分别找两名当事人进行谈话。一方面向黄某说明:没有办理手续就翻建房屋是违法行为,要求黄某立刻到相关部门办理。无论是依照法律上的相邻关系,还是原先订立的协议,黄某都应当照顾龚某家的采光、通风。建议黄某将原本设计的高尖顶改成较小的坡顶。另一方面则对龚某说明,既然已经承诺过给予黄某一家通行上的便利,就不应当出尔反尔。现在崇明地区家家户户的生活质量都在提高,平房改楼房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只要确保自己的采光不受到影响,也应当支持黄某改善自家的生活条件。不应当因为一时气愤,损害了两家人家长期以来的和睦关系。通过一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双方当事人都有所醒悟,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两家人家重归于好。
□三星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