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拍到的商品被商家取消, 这种“砍单”行为合法吗?
不合法。
《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直播间下单成功后,买卖双方的合同即成立,商家不能单方面取消。如果靠这种方式吸引下单,甚至涉嫌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
离婚时, 直播账号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可以。
《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拥有一定粉丝基础的直播账号具有一定的收益与变现能力,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如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或共同经营的账号,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