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不断增加,廉洁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聚焦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区纪委监委紧盯村“一肩挑”人员,深挖问题线索,彻查违纪违法问题,推动项目建设规范、廉洁高效。
“我们村老书记家有几家企业,做了很多工程,家里可有钱了……”2024年,区委巡察组深入开展对村巡察工作,在直插一线的过程中,部分村民向工作人员反映了某村前“一把手”可能存在利用村级工程谋利的问题。
根据村民反映的情况,区委巡察组通过查阅账册、施工合同、施工企业执照等材料,对该村历年来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比对。经深入了解发现,该村前“一把手”在任期间,由其控股的公司与该村签订多份绿化养护、道路施工等协议,其退岗后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又陆续承接了该村部分绿化养护、道路施工等项目,存在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务便利承揽本村工程和维养服务等问题。
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区委巡察组深化同题共答,举一反三、系统施治,进一步对该镇各村同类问题情况再做深度分析,全面梳理村级“一把手”履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并督促该镇党委开展党员及其亲属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自查工作。同时,优化对村巡察监督重点,加强对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推动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
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循线深挖、靶向施治,选取村级小型工程为切口开展专项整治。面对相关工程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等难题,深化运用片区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的组织招标、审核把关、资金管理、业务指导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商请区建管委对项目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复核,切实化解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的廉政风险。
为做深做实整改整治“后半篇文章”,推动“查、改、治”一体贯通,聚焦查办中发现的集体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邀标程序流于形式、项目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指导乡镇纪委制发11份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修改完善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准入标准,并强化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督促相关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围绕小型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业务、政府采购及农村集体服务与货物采购管理等主题开展业务培训,并通过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廉洁意识,推动村级“一把手”廉洁用权、干净履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村级工程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容易产生‘微腐败’的‘小工程’,构建全覆盖、全方位、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推动村级工程成为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