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从食品、药品到奢侈品,制假售假链条不断升级,严重威胁消费者权益甚至生命安全。本期专栏,检察官通过一起涉案金额超1700万元的“真假混卖”茅台酒案,揭开制假售假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警示不法分子“唯利是图”终将付出代价,同时呼吁消费者擦亮双眼,依法维权。
【案件回顾】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马某某为牟取暴利,在未经“茅台”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某某等人共谋,组建了一条分工明确的制假售假链条:陈某某负责提供茅台酒瓶、瓶盖、包装盒等关键材料,并协助资金结算;孙某某、马某某负责雇佣工人灌装低价基酒,仿制茅台酒瓶身标签、防伪标识,包装成“以假乱真”的成品;最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以“内部渠道”“二手收藏”等话术吸引消费者,并将假酒混入真酒中销售,累计金额高达1751.8万元!
2024年3月8日,崇明公安机关突击查处其窝点,当场查获假茅台酒146瓶(货值78万元)及大量制假工具。目前,该案已由崇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制假者为何铤而走险?一瓶假茅台成本不足百元,售价却高达数千元,利润翻数十倍,犯罪分子在暴利的驱动下,心怀侥幸心理,误以为“查不到我”“罚钱了事”,忽视法律后果。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制假售假绝非‘小打小闹’!一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刑罚必至。高额罚金更将让违法所得‘清零’甚至‘倒贴’!”制假售假是对市场秩序的践踏,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漠视。区人民检察院郑重提醒:法律红线不可越,唯利是图终成空。
市民该如何避免成为假货受害者?首先市民在购物时要认准正规渠道。茅台等高端酒类应通过官方旗舰店、授权经销商购买,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促销”,对于二手回收购买的亦应提高警惕。其次,市民要留存证据,依法维权。保留购买凭证、商品包装;若发现假货,立即向12315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唯有全社会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共识,才能真正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