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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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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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第四轮领军人才和第十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优秀人才(专家)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有潜力对接市级和国家级人才梯队的优秀人才,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崇明县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崇明区第四轮领军人才和第十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范围:在本区区域范围以及注册企业中工作和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选拔数量:领军人才约10名、拔尖人才约20名。

  已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在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人才、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等专家队伍的人员,不在本次申报之列。以上优秀人才(专家)享受《崇明县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所有服务项目和内容。

  历届领军、拔尖人才,需重新申报并按程序参加选拔。

  二、选拔原则

  (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需要,聚焦科技创新和创业、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等开展选拔工作。

  (二)突出业绩,团队优先。主要选拔近年来在技术研发、科研攻关、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具有突出专业才能、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各类人才。其中,团队培养、引领辐射作用发挥突出的人才优先。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和公正。

  三、选拔条件

  (一)区拔尖人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素质过硬,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求实创新、拼搏进取;

  (3)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经营管理能力,在所属行业和领域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入选后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条件

  (1)科技领域: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人才,区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获得者或获奖项目的主持者,国家、市级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骨干人才;

  (2)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或教育管理水平,在学科建设、学校管理、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市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获上海市“特级教师”或“特级校长”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3)医疗卫生领域:具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在市同级同类医疗机构专业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在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医疗教育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医疗卫生专家;

  (4)农业领域:区级以上项目的主持者或市级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专业水平处于区内同行领先地位、能发挥专业特长带动农民致富、得到农民认可的人才;

  (5)文化领域: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中成绩卓著,或在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创作和展览等活动中产生重要影响的专业人才;

  (6)体育领域:为国家、上海市输送优秀后备队员,或带队参加上海市、全国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练员;

  (7)创业领域:所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高科技含量、社会贡献较大、实际运营5年及以上的创业人才;

  (8)其他专业领域: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取得上述类似贡献、达到上述类似专业技术水平或获得上述类似荣誉称号的人才。

  (二)区领军人才条件

  除符合拔尖人才评选条件外,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带领并建设一支优秀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选拔程序

  崇明区第四轮领军人才和第十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以单位推荐、同行专家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评估评选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产生。

  (一)申报推荐。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推荐人选或自荐人选,填写《崇明区第四轮领军人才和第十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本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认真核对原件、复印件后,将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至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两新”组织中符合条件的,由单位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推荐或申报。由单位推荐的人选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请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员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和格式要求可在崇明人才网(www.shcmhr.com)下载。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二)初评初审。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初步入围人选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初步人选。

  (三)选拔审定。新一轮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初步人选,经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及检察院等部门意见(若为企业法人代表的,同时征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应急局等部门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

  (四)命名授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区委、区政府命名,颁发荣誉证书。

  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易曼曼、施凌燕

  联系电话:59622324-8417

  69696363

  联系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

  崇明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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