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安排公民旁听以下议题: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二、按照《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区或者户籍不在本区但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旁听申请。旁听名额5名。
三、要求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报名:
1.8月10日至8月16日,通过崇明人大网(网址:http://renda.shcm.gov.cn)提出旁听申请。
2.8月10日至8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来电(电话15921534534)提出旁听申请。
四、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