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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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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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患者可就近办手续
  本报讯 为方便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患者办理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缩短报销周期,减轻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患者垫资压力。4月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合作,在医院的出入院结算大厅设立中国人寿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受理点,受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报销及相关政策资询。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等,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今后,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患者在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做完大病的相关治疗后,备齐报销所需的材料在医院内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事宜。     □ 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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