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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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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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义:救人方能心安

    2016年3月19日,在上海浦东开设画室的王洪义和妹妹王秀来崇明休闲并写生。12时20分许,兄妹俩在县城南门港码头东侧的景观江堤上游玩,王洪义在刻有“崇明岛”字样的石碑旁画画。

    突然,王秀看到不远处一名身穿红色羽绒服的女子径直走向丁坝尽头并直扑江中。“不好,这人是要跳江自杀啊!”王秀赶忙告诉一旁的哥哥,并拨打“110”请求救援。王洪义立即脱掉外套和鞋子,冲下江堤纵身跳入江中。

    此时,该女子已漂离岸边约30米,加之长江正值涨潮,水急风大,给救援增添了困难,王洪义游了约5分钟才接近该轻生女子,因她穿着羽绒服,头尚能露出水面,王洪义想连拉带拽一同往回游。但水流湍急,且3月的江水还十分寒冷,王洪义游着游着,越发感觉有股强大的力量将他往下拽,体力不支的他时沉时浮,意识渐渐模糊。这时,接警赶来的边防消防官兵迅速展开救援,将两人营救上岸,并送至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救治。

    事后,被救女子的家属来病床前看望王洪义,并送上现金表达谢意,被王洪义婉言谢绝,他说:“我习水性,看到有人跳到江里,不去救她,总感到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县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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