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政治纪律表现行为三: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行为】
《条例》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某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不动真碰硬自己就要被处理
近年来,某省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频频亮红灯。所属有的地税局违规发放节日补助被通报,有的地税局兴建豪华办公楼被曝光,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省纪委监察厅有关领导对原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某进行约谈,督促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许某也曾做出了一些表面反应,会也开、话也讲;对于系统内的一些问题,他也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但是总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许某的业务能力还是被认可的,但是在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放任不管,有了问题不严肃处理,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班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影响较坏。最终,许某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不到位,被免去职务。对于这样的结果,他本人也后悔不已。
在党内一些组织中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之风盛行。班子成员看到问题不批评,相互之间你好我好他也好……久而久之,带坏了风气、损害了集体、危害了个人。一团和气的“好人主义”滋长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态度和作风,是缺乏党性原则的表现,全面从严治党决不允许搞无原则一团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