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即日起本报将推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专栏,为大家介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的相关内容
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定义是什么?
答: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县或县级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评选周期是什么?
答: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依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从县级提名城市中经测评产生。提名城市前两年进行年度测评,第三年进行综合测评,将三年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出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三、《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理想信念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长效常态机制等7个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18条测评标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