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旁听议题: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县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县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二、公民旁听名额:本次会议安排5名公民旁听会议。
按照《崇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县或者户籍不在本县但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旁听申请。
三、公民旁听申请方式:
1、7月22日至7月28日,公民可以通过崇明人大网(网址:http://renda.shcm.gov.cn/portal/index/index.htm)提出旁听申请。
2、7月22日至7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公民可以来电(电话59622324转8467,手机18918718650)提出旁听申请。
四、公民旁听人员的确定:
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崇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