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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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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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下思“自觉”
  文/大海

  笔者近日做一个有心人,那天上午8:30左右,笔者在县城某没有交警和协管员把守的路口驻足观察,发现不到3分钟,就有10多人“乱闯红灯”,其中还有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对此,笔者感慨万分。应该说,通过多年在县城及集镇主要道路路口实施交通执勤,行人和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但一旦没有交警或协管员的约束,一些市民仍然会“重蹈覆辙”,特别是远离中心城区的道路,乱闯红灯的现象还真不少,其中不乏快速驾驶的电瓶车、甚至机动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交通秩序如何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否自觉“文明行路”也是一个人文明素质的重要体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一个使用道路、车辆的人的应尽义务。专项整治,路口执勤,增加路面警力和巡逻管控等等,这都是为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宣传交通法规,现场教育和引导市民自觉守法,共同营造“文明行路”的文明风尚。但是,笔者一直认为,每个市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自觉养成“不闯红灯”的良好习惯尤为重要。

  公共场所讲文明一直是全社会积极倡导的,每个市民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靠强力去维持文明的“监管”行为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社会规则需要我们共同遵守,只有当自觉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而不再是被动的要求,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有序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自觉地从自身做起。比如路上行车,有些人无视交通规则,为了自己便捷,占用应急车道,而纠正这种状况,更多时候是要靠驾驶员自觉遵守而不单是“教、管、罚”。交通如此,各类文明环境的营造也要靠每一个人自觉行为的培养和提高。比如,在许多场合,一些人只要见没人管,便随地丢弃垃圾,包括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又如常治常有的占道经营、随地设摊、损坏绿化及公共设施等等,都要靠人们自觉遵纪守法去改变,管理部门不可能处处“设岗”来提醒人们。一言之,让文明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让城市更文明美好要靠每一个人的不懈努力,因为美丽了城市也美丽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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