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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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7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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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推动第三届
“感动上海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委局、公司、园区党委宣传部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凝聚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力量,在9月20日第十一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第三届“光荣与力量——感动上海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相关通知精神,就参与推动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集中评选活动从8月5日至8月14日。

  (1)《解放日报》8月5日、《新民晚报》8月4日刊登活动介绍、选票及65个基础候选人照片、简介,市民可通过填写选票参与评选;

  (2)8月5日~14日,东方网设立“感动上海年度十大人物评选”专题,市民可登陆东方网(www.eastday.com)参与评选。

  在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前,本市将举行颁奖晚会,揭晓当选的年度十大人物和提名奖获得者。

  2.此前活动主承办方单位按照评选规则,产生了65个基础候选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投票评选时,也可另行推送参评人选。市民通过填写报纸选票和网络投票评选数量将成为候选人当选年度人物的重要依据。

  3.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票评选,并将本次评选活动和各单位开展的“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敢于有梦、勤于追梦、实干圆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崇明县委宣传部

  崇明县文明办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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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报生活07关于积极参与推动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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