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电子护照首次办理费用为200元/本;换发费用为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原普通护照失效需重新申请的费用为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需补发的费用为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的费用为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加注费用为20元/本。
市民原有的有效护照,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申请换发电子护照:普通护照的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