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石思嫣
本报讯 日前,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红,副主任张建英、龚思聪、施金星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晓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沈雪峰,副区长胡柳强、金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春伟,区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了2025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本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评价;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薛红指出,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围绕重点监督议题、群众关心关切,依托“两个联系”机制,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将调研情况转化为高质量的审议发言和代表建议,不断提高履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