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闻
本报讯 9月11日下午,二届区委常委会举行第122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区委书记缪京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用力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战略意图,高质量谋划崇明“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崇明落地生根。
会议明确,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将绿色发展融入全过程各领域。要扎实推动碳中和示范区、气候适应型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培育绿色经济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会议强调,要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凝聚全社会共建生态美丽家园的强大合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