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手机淘宝APP上进行监督检查时,查见某商家有两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含有“包通过”字样。后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上述淘宝店铺为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所经营。为了增加店铺点击率,通过消费者搜索“包通过”字样而进入店铺,进而增加交易机会,当事人在自己经营的淘宝店铺上两种商标代理服务项目,上述两种服务项目均有“包通过”字样。该公司淘宝店铺上对外发布含有“包通过”字样的两种服务项目的宣传页面是由当事人徐某某制作并发布。当事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承诺“包通过”的行为,属于《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所指的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
【案件点评】
本案系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上海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办的案件。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涉案商标代理机构承诺“包通过”的行为,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案的处罚还实行了“双罚制”,既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罚,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强有力地净化知识产权代理市场秩序。本案先后入选上海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和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关键词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工作部署之一。重点任务包括深化代理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着力推动信用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治理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代理行业正向引导等内容。
关键词二: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根据《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诺结果、夸大自身代理业务成功率等形式误导委托人的”属于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的行为。在商标代理服务领域,以不正当手段诱导客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本案中,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发布“包通过”字样的服务项目,吸引消费者点击并进入店铺,进而增加交易机会。这种承诺不仅缺乏法律依据,更误导消费者对商标代理服务真实性的判断。消费者可能会因为轻信这种诱导而选择该代理公司,进而遭受经济损失或面临法律纠纷。因此,打击此类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行为,是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三: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结语】
综上所述,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除打击“包通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外,还需要加大行业自律和监管力度。商标代理机构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以诚信经营为原则,为委托人提供合法、合规、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促进商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 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