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许聪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目前崇明已形成新一轮水价调整方案,拟于8月25日召开居民听证会,进一步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委已于7月26日发布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的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等事项。目前,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工作已全部结束,21名听证会参加人员、3名消费者替补人员和2名旁听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和替补以及旁听人员都通过区消保委按照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其他参加人员也都分别通过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供排水行业的发展与城乡安全、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关系密切。近年来,我区推进投运了水厂深度处理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等一系列供排水项目,行业成本不断上涨。因此,通过政府增加投入、企业降本增效等各项举措,再适当调整水价,将更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全区上下形成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居民饮用水水质,切实改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水环境,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市民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
据悉,本次调整涉及范围为崇明区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方案如下:
一是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标准。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73元调整为3.78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5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1.7元(按每立方米用水量90%计算,实际为每立方米1.53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4.11元调整为5.53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4.00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5.11元调整为8.52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6.99元。
二是保持居民阶梯水量不变。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水价调整将保持各阶梯水量不变。第一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水价调整后,按照2021年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13.83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水费支出约52.28元,每户每月水费支出增加14.52元,占低保户家庭月收入的0.24%(按照2023年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户均月收入6040元测算)。
区发展改革委介绍,在调整居民水价的同时,崇明还将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措施。包括继续加大政府和社会监管力度,通过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预算管理等有效措施,确保调价收入按规定用途使用;进一步提升供排水行业服务效能,督促供排水企业主动公开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规范,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放心的服务;持续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通过加强管网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切实降低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加大节水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强化全区居民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