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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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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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崇明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公告(二)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合格单位(393家)
(二)基本合格单位(36家)
(三)不合格单位(33家)
(四)注销单位(22家)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依法对本区符合条件的145家社会团体、46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分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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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崇明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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