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合法化妆品
市民万女士在某美容院购买了美白祛斑套盒,2个月后于店内使用完毕后出现过敏现象,经医院诊断,确诊为激素依赖性皮炎。经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产品是美容院老板通过陌生人微信购买,不能提供任何产品资质,疑似添加禁用糖皮质激素,是彻头彻尾的非法产品。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一是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要并保存购物票据,切勿选择来路不明的产品;二是查看产品标签是否含有中文标识、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三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查询产品备案或注册信息,比对是否与实际产品一致。
合理使用化妆品
为了与闺蜜出游时能保持良好的皮肤状态,小美临行前连续敷用了清洁、补水、保湿、美白4种面膜,甚至晚上睡觉都没有揭下面膜。第二天小美脸部出现刺痛、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她又错误地采用喷洒爽肤水的方式补救,致使不良反应更为加重。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建议广大爱美女性:即使选用合法产品,不合理的使用化妆品也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大家应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化妆品,并严格参照说明书使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例如,使用面膜时,除说明书特别标注外,使用频率建议为每周2-3次,每次面膜停留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敏感性皮肤要适当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长。过度使用面膜会导致皮肤中天然保湿因子流失,角质层过度水合,皮肤屏障受损,从而导致各类皮肤问题;更换新的化妆品前,应在耳后或前臂内侧进行过敏性测试,48-72小时未出现不良反应方可使用。
正确区分化妆品与医疗美容产品
市民杨女士是一家生活美容馆的常客,最近杨女士一直被美容师推荐使用一款美容针,对方声称该产品“国外进口,名师操刀”,能起到美白、除皱、瘦脸等多重效果。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运用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方法对人体容貌进行修复的手段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能开展执业活动。医疗美容中常用的注射用肉毒素、透明质酸钠(俗称玻尿酸)等“美丽神器”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不属于化妆品。这类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若操作失误或不规范会造成消费者创口感染、眼睑下垂、组织坏死,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若广大市民遇到同杨女士一样的情况,应断然拒绝生活美容馆对其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该美容馆的违法经营行为。
“美丽事业”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广大消费者应合理合规使用化妆品,当使用化妆品发生不良反应,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家、所在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崇明区哨点医院为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
□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