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着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度。军官军衔分为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后来又增强了准尉军衔。1988年7月,重新实行军衔制度。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士兵(官)军衔设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义务兵军衔设为上等兵、列兵。
★ 建军节: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人发动南昌起义,打响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第一枪,中国人民解放军从此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此纪念日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
★ 军旗、军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象征和标志。1949年初,党中央提出制作我军军旗、军徽的方案。“八一”二字,表示1927年8月1日举行的南昌起义。旗上五角星,象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1949年6月15日,中央军委颁布的命令指出,军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军徽的图案由五星和“八一”组成。五星为红色,外镶边和“八一”为金黄色。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武装部
上海市崇明区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