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全区所有自然水域(河道)进入禁渔期已经一个多月了,近日居然有人为了“尝尝鲜”在河道内“电捕鱼”,以身试法,最终被崇明警方抓捕归案。
4月1日上午,陈家镇某河道边一台吊车正将河里的一艘木船起吊进卡车运走,附近知道情况的群众纷纷叫好。
据介绍,当日凌晨,陈家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控工作过程中,于辖区一河道内发现有疑似电捕鱼现象,随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张某某和卢某某,查扣用于非法捕捞的木质船、橡皮船各一艘,电捕鱼工具一套,以及若干渔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张某某和卢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三名犯罪嫌疑人互为亲戚,段某某和张某某两天前来崇明后,听说崇明的河鱼好吃,就商量着用卢某某的船到附近的河里通过电捕鱼的方式“弄些鱼”吃。但三名犯罪嫌疑人万万没想到,当他们趁着夜幕掩护正准备把弄到手的鱼运上岸时,却被赶到的民警抓个正着。
经初步清点,三人共计非法捕捞各种鱼类近40斤,除了两条鱼稍微大一点外,其余都是小鱼,被公安查扣时这些鱼大多已经死亡。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电捕鱼行为涉嫌非法捕捞,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甚至会威胁到水域范围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电捕鱼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崇明警方也呼吁市民朋友,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即刻报警,共同护卫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