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守护市场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每一名市场监管人的忠贞信念和不懈追求。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崇明报》开设“走近市场监管”专栏,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的发展理念和奋斗目标,通过执法案例介绍、创新举措解读,让市场监管的声音传递给更多人,携手推动崇明的高质量发展,共同谱写世界级生态岛的华美乐章。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效果已然显现。企业如果不认真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而在金融贷款、享受政府补贴、上市、出国签证等各环节受到限制。
购买新能源车因失信贷款受阻
“这家公司我当时注册后就一直放着没经营过,所以没把年报当回事,现在才知道不按时年报公示竟然影响贷款。”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荆先生一进新村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大门就懊悔不已地说,以后自己一定会重视企业信用。
原来,荆先生去办理购买新能源车贷款时,银行因为他名下的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里,拒绝给他发放贷款。
据介绍,年报公示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签订合同、入学名额、工程招标、法定代表人移民以及抵押贷款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荆先生只有在补报年报后,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才会按法定程序将荆先生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网店因失信被强制关停
春节长假前的第二天,某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先生急匆匆地来到东平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求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原来,苏宁云商平台方查询到该公司在平台上的店铺企业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存在结算风险隐患被强制关闭了。
据该公司估算,单2019年1月1日的网店经营额应在20万元左右,苏宁关停其网店直接导致了该公司的大量经济损失,还影响到与平台方正常的资金结算。为此,黄先生对自己当时填写年报不重视,没有如实填写企业实际情况,懊悔莫急。由于关系到企业发展的生死存亡,监管干部急企业所急,帮助他尽快对年报公示信息予以整改并备齐移出材料,赶在春节前顺利将企业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企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应当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