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近日崇明警方根据线索还在陈家镇一停车场内一辆小轿车上,查获车主范某运输的爆竹3捆、2000响鞭炮4卷、1000响鞭炮6卷、20发烟花2箱。目前,警方已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黄某经营的杂货店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对相关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警方提示】
时值岁末年初,警方将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民朋友要充分认识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害,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市民朋友们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96119”举报电话或“12345”市民热线等途径举报。
□ 记者 沈俊 通讯员 沈宵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