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后房东反悔“网签”有没有效?
去年5月,王先生通过中介看中崇明某处一套约10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协议,王先生付给房东定金5万元。去年6月底,买卖双方进行了网上房屋买卖签约。
同年7月,王先生所购住房的价格由每平方米12500元涨至20000元,且房源十分抢手。此时,房东不乐意了,通过中介向王先生发话:“房子要按目前市场价补上差价,否则房子不卖了。”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求助区消保委。区消保委法律顾问表示,由于房屋买卖双方已网上签约,实际上房屋已属于王先生所有,房东无权违约。区消保委提醒,房屋买卖双方如已达成交易意愿,应该尽早办理相关手续。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考虑到房价仍在变化,买卖协议中可以适当提高定金标准,以防违约行为。
网购自行车造成伤害怎样索赔?
去年,陈先生花费近400元网购了一辆自行车。一天,陈先生与往常一样,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经过一段略有凹陷的道路,自行车右把手突然发生断裂,陈先生整个人失去重心,一头栽倒在地,导致陈先生全身多处摔伤。经医院治疗,虽无大碍,但让陈先生心有余悸,医疗费也花去约300多元。于是,陈先生找到自行车的卖家寻求赔偿,但卖家拒绝赔偿。
陈先生只好向“12315”求助,经区消保委核实,该自行车生产公司注册地在崇明,此公司的自行车在网上的销量和评价都较好。区消保委与该自行车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陈先生投诉的事项进行详细说明。该公司负责人接听电话后,主动与陈先生沟通交换意见,最终同意向陈先生支付400元作为补偿。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网购虽然便利,但由于网购法规滞后及少数经营者的不诚信经营,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伤害。同时,由于多数网购涉及异地维权,这也会给维权带来麻烦。所以,网上选购商品时,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预收款问题重重如何避免“踩雷”?
去年,庞先生的母亲高龄去世,亲朋好友都来慰问吊唁,庞先生深为感动,事后他购买了一些100元面值的某超市购物卡送给亲朋好友以示谢意。没想几天后,有亲友跟庞先生说,他送的卡是“空卡”。
无独有偶,杜女士在前年办理了一张披萨店的消费卡,卡内存有上百元钱。但由于不经常光顾该披萨店,等她再次想去该店时,却发现该披萨店已“人去楼空”,她的这张消费卡也跟着“打了水漂”。
庞先生通过区消保委调解后,超市工作人员向他真诚道歉,及时补上了卡内的金额。不过,杜女士却惆怅,由于卡内金额不多,维权看似“小题大做”,想让店家退钱却联系不上店家。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款方式消费时要慎重,预付卡内切莫存入大额资金,在选择商家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口碑好的商家。如涉及金额较大,要主动维权,这对商家频繁违约的现象也可起到制约作用。
□记者 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