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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6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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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监控设备”已启用 车主开车勿任性
  □记者  沈俊

  本报讯  不系安全带的车主要注意了,自六月起,本市一批高清监控设备已正式启用,开始正面抓拍开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仅本县就有近百人被该设备抓拍,他们都将面临相应处罚。

  县交警大队方志高警官介绍,本县高清监控设备抓拍点设置在本县多个路段,机动车辆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将被抓拍取证,随后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这种高清监控设备拍摄的照片特别清晰。”方志高说,高精度监控照片至少要比普通监控设备清晰三倍,有没有系安全带、脸部表情、驾车时的动作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据了解,为增加电子监控装置的辨别率、提高执法威慑力度,警方的监控设备较为先进,基本可有效遏制辖区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其中部分最新型的监控设备不但可以在数百米距离内以每秒拍摄数十张的速度更精确地拍摄车辆,还可以进行夜视抓拍。高精度监控设备拍摄的照片中,车辆的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车身颜色清晰可辨。

  方志高表示,高清电子警察的启用,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希望更多驾驶人养成文明的驾驶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方志高介绍,新交通法对安全带的要求有以下两点:

  (一)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作口头警告,经指出后不立即改正,则罚款50元。

  方志高提醒广大市民,虽然此次对于不系安全带行为的抓拍主要是针对驾驶员,但根据相关法规,执勤民警发现乘车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也可以当场进行纠正,甚至进行处罚。

  采访中,方志高提醒广大车主开车时不要拨打或接听电话,不管是使用蓝牙耳机、车载蓝牙电话,还是使用手机的免提功能,都会让驾驶人分心,存在很大事故隐患,建议将车停在安全区域后再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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