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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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消防官兵”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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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消防官兵”招摇撞骗~~~
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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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消防官兵”招摇撞骗
崇明法院审理多起冒充军人诈骗案
  硬朗干练、英姿飒爽、时刻冲锋在救火救灾一线的消防官兵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形象。但近年来,有人却以“消防官兵”身份去招摇撞骗,今年以来,崇明法院审理的多起案件,值得深思。

  案例一:摆平消防检查

  小美是一位已离异的饭店老板。2014年底,小美经营的饭店在消防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被消防部门要求整改。她想到了曾经结交的一位“消防局验收处的处级干部”——费某。经过电话、微信和短信沟通后,费某不仅承诺帮小美解决饭店消防隐患问题,还向其表达了爱慕之心,并辗转暗示想和小美相约宾馆“先做夫妻再恋爱”、“想像夫妻一样同床好好沟通”。

  费某的要求遭到小美拒绝,两人不欢而散。随后,小美接到费某微信,威胁说要让其饭店停业整改。没过几天,消防人员果然来店里检查。

  此后,小美的饭店不断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屡遭消防部门检查。小美逐渐对费某起了疑心,经过查证发现费某身份系伪造。恰巧此时,费某再次发来微信:“明天准备好现金三至四万帮你解决消防隐患……还有叫一个接近你的人陪我一夜……”

  小美遂报警,费某在赴约时被警方抓获。2015年6月,崇明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判决费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案例二:兜售消防器材

  老李在崇明某村委会里负责治安和消防工作。2012年一天下午,他正在村委会里办公,一个身穿消防制服、体型微胖的男子走了进来,要求老李陪他去村里店铺进行消防检查。老李见他身穿制服、谈吐专业,以为他是消防队的官兵,就陪同他去检查。

  没过多久,这位“消防官兵”再次找上门来,用一辆三轮电瓶车将十余套器材运到村委会。每套设备由一个消防箱和两个灭火器组成。他告诉老李,附近很多店都没有消防设施,按规定都需要配齐消防器材,这些灭火器暂时在村委会放一放。

  谁知,三天后,附近酒吧的老板娘开始向老李抱怨:“李队长,你要我们配的灭火器我已经买好了,就是价钱太贵了,要500元一套。”老李打听之下才知道,那位“消防官兵”竟打着消防队和老李的名号,向周边商家兜售消防器材。

  “消防队的人不会做这种事情。”老李起了疑心,要求他把消防器材搬走,并最终报警。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钱某被警方抓获,据其供述,灭火器的进价仅80余元。

  诱饵三:办理消防证照

  老吴在崇明开了一家服装店。2012年9月,一身穿消防制服的男子来到他的店里进行消防检查,并询问老吴是否具有消防证,老吴如实告诉他还没有。

  该男子环顾服装店一圈后,对老吴说:“你这个店消防情况不合格啊,过两天把店停下来吧。”老吴听后吓了一跳,表示消防证在办理中。该男子表示可以帮助老吴办理证照,问老吴是否愿意,老吴满口答应。

  怎料,此后该“消防官兵”不断以办理证照需要钱为由向老吴索要钱款,但当老吴询问其消防证办理情况时,又总反复推脱。

  “他先是向我要了3600元,说是买茶叶和充值卡送礼打点一下。第二次向我要了1800元,说是先帮我检测电线,看是否符合消防标准……后来又向我要了5000元保证金,说是让我保证店里3个月不发生火灾事故……”老吴回忆。

  后来,老吴查询得知,办理消防证并不需要该男子所说的程序理由,遂发现自己被骗,于是至派出所报案。近日,崇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查明该男子以此方式致多人多次受骗,故判决其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记者 沈俊 通讯员 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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