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4年01月29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去年11月,《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明确几类非机动车须登记上牌。日前,市公安局发布上牌细则。据悉,该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实施范围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应登记并取得非机动车牌证;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自愿登记;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将沿用原有通告,使用期延至2014年12月26日。 

  电动自行车如何申领?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在2014年3月16日前带齐身份证明、购车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申领。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 

  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已取得外省市号牌)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所有人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到县交警大队设立的登记点(另行通知)申领临时号牌。2013年11月8日后购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备注因购车发票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但对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确系公民个人所有且所有人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情核发临时号牌,每人限登记一辆。 

  又讯春节期间,赶集购物和民俗活动频繁,货车载人、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集中注意力,途经村镇、集市时,应减速慢行,礼让行人;骑车外出,勿闯红灯勿逆行,文明让行;行人要走人行道,勿横穿公路,确保自身安全。 □方志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画刊
   第05版:生活
   第06版:法治
   第07版:农业
   第08版:绿岛
农村建房,工人伤亡谁负责?
凝心聚力出重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让市民在整洁有序的环境中欢度春节
崇明县2013年宪法法律知识竞赛获奖名单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上海良浩车圈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关于崇明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崇明支行
崇明报法治06《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2014-01-29 2 2014年01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