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民工欠薪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的当下,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频发通知,要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日前,崇明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全体动员,会同县劳动监察大队开展了为期5天的联合检查,共抽查10个在监工地,发现主要存在农民工工资领取表非本人签名,每月预发工资未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对此,崇明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及时联系总包单位,指派专人协调相关款项支付问题,督促建设方尽快支付应付钱款,避免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期间,崇明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热情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倾听诉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资欠付问题。截至1月中旬,崇明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已成功处理2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合计接待农民工30余人次,涉及金额119万元。目前,我县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正常,未发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县建设交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