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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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4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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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作业。

  (二)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要不间断采样、分析,防止突发情况对人员的危害。

  (三)对受作业环境限制而不易达到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四)低于地下2米进行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安全带。

  (五)必须安排2名经过培训、熟悉情况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

  (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报警等有效措施,严禁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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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崇明报生活06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2013-09-04 2 2013年09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