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住房保障新政,本县申请廉租房的收入标准再度放宽,人均财产从5万提至8万。新的供应和准入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
针对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也买不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也就是所谓的“下夹心层”,本市今年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以3人家庭为例,原政策规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00元以下(含1600元)、人均财产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才可以申请,而按照新政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00元以下(含2100元)、人均财产在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就可以申请。
目前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金配租与实物配租两种方式。租金配租是指廉租家庭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政府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目前本市正按照“收入低、补贴多”、“收入高、补贴少”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
在租金配租方面,原政策规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含12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1600元(含16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而新政策明确规定,将后一档人均月收入上限标准从1600元提高至1700元,同时新增一档,人均月可配收入在1700元(不含1700元)-2100元(含2100元)的家庭,将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
据了解,本县目前的廉租房配租大多实行租金配租,不过随着本县廉租房的不断建设,实物配租的数量也在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