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未成年人骑共享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注意到11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共享自行车,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没锁的共享单车能随便使用吗?
不能。
《民法典》第703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由于单车提供商与单车使用者之间已经形成了租赁合同,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在租赁期间,单车使用人依法享有租赁期间的单车的使用权。只要单车处于未上锁状态,原合法使用人依然享有对该单车的合法使用权,其他人不能非法骑走该车辆。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