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和传承基地建设,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沪崇文旅[2020]2号),由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的认定工作。经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认真严格评审,共确定20名传承人为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确定7家单位为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2020年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2020年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公示名单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3日)。如对人选和保护单位有不同意见,或存在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1-59621227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