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区各市场监管所联合当地食药安办组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水产经营户、农贸市场、固定办酒场所负责人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共开展培训41场次,培训各类经营单位119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单页2000余份,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共同抵制生产经营违规河豚鱼的良好氛围。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以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等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62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845户次,发放《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通告》933份,签订《禁止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承诺书》758份,有效落实了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对6户违法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个人或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共计收缴不符合要求的河豚鱼及其制品44.13kg,已有4人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者。
据悉,下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执法、突击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继续加大对餐饮单位、水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继续保持对河豚鱼及其制品监管的高压态势,杜绝违规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全力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相关提醒:
河豚鱼又称连巴鱼、气泡鱼、吹肚鱼等,是一种含有剧毒的鱼类,其毒性主要来自河豚毒素,这是一种神经毒素,主要作用于周围神经及脑干中枢,致神经呈麻痹状态。其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mg即可致人死亡,且毒素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方法都不能使其被破坏。
河豚中毒发病极速而剧烈,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起初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伴有四肢无力、发冷、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并有眩晕。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麻痹,以至身体摇摆、共济失调,甚至全身麻痹、瘫痪,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常因呼吸麻痹、循环衰竭而死亡。一般情况下,死亡通常发生在发病后4-6小时以内,最快为1.5小时。
近几年来,崇明区也有发生因食用河豚鱼造成的中毒事件,给当事人自身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提示您:文明就餐,请勿食用未经国家或相关部门允许养殖加工供应的河豚鱼及其制品;如不小心误食河豚鱼,出现中毒症状,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