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中午,一江山路近崇明海关处发生一起因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当时驾驶员反应迅速,未造成人员伤亡。令人感慨的是,事发地不远之处就是一江山路、湄洲路路口,那里有红绿灯和斑马线,这场交通事故原本可以避免。
据了解,当时机动车正由西向东正常行驶,事发路段道路较为宽敞,通行条件相对良好,马路中间划有双实线,同时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直接有绿化带隔开。当电动自行车从路边小路口窜出横穿马路时,驾驶员不免吓了一跳,所幸驾驶员反应迅速,在踩下刹车的同时将车头转向旁边绿化带,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目前,该事故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一些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因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容易导致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处警交警分析,在日常交通出行中,部分行人、非机动车都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一些人不顾生命安全,抱着侥幸心理,放着斑马线、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不走,横穿马路,人车混行,这种行为非常危险。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警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