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区内陈海公路之于团城公路(老陈海公路),裕安镇(牛棚镇)之于陈家镇,竖新镇(白祠堂)之于大新镇(竖新镇),城桥镇西门路,一度延伸到了崇明中学后面(今已更改为高岛路)。另如:
崇明东部的陈家镇,形成于清乾隆初年,其名称见载于乾隆《崇明县志》,距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不能随意让它被覆盖、被湮没。
如庙镇爱民村一座桥梁题名“加禾桥”,其实应当题作“嘉禾桥”,嘉禾,本义指当地谷物丰收。又因近代该地曾设嘉禾乡、曾存在一所嘉禾小学。
一些通俗的地名,如竖新镇境内的眼馋镇,一度被改名颜兰镇,让人不知其所以然,后来终于被恢复,成为崇明老地名保护典型的前车之鉴。同样通俗的地名,三星镇境内的“邋遢港”,一度改作腊塔港,无形之中失去了原先的风貌。
好的实例也有,如新城佘山岛路,让人们一下子记住了崇明东部的著名岛屿——佘山岛。
尊重历史,尊重文化,首先就在于珍爱历史的赐予,即珍爱、善待我们生活的家园的老地名。尊重地名,就是尊重我们的文化历史,留住我们的集体记忆。每一个老地名,都有一段动人的故事,都有一段难忘的乡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它们,甚至无所谓地抛弃。轻率地更改地名,是对历史文化的割断,也属行政乱作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地名管理应从历史和现状出发,“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更改地名,请尊重历史与民意。
为此,希望区规划土地局(地名办公室)与区交通港口局、区档案馆、区地方志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利用组建的各乡镇地名宣传员队伍,利用社会各界中热心于地名保护的文史专家的资源,加强对崇明老地名的珍惜与保护。具体办法建议如下:加强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定期举行主题明确的座谈研讨会;通过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编印《崇明老地名文化》宣传册,挖掘地名文化的内涵,发挥地名文化的引领作用;随着崇明生态岛建设的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介入,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科学地设置交通路牌、确立行政村名、路名等提供咨询;倘更改地名,先要建立一个标准,并提请区人大表决决定,这样才更严谨、更庄重。
当然,地名保护,要传播的是正能量。要以地名文化传播和滋养社会义义核心价值观。
惟其如此,才能行之有效地传承保护崇明老地名。
□ 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