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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顶层设计理清创建思路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贯彻中央标准、体现市委要求、结合崇明实际。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版)》和市委“代表上海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体现崇明特色”的工作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提早谋划部署,在对照标准、学习先进、深入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崇明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2015-2017)》,明确通过三年努力将崇明三岛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美丽岛、安居乐业幸福岛、崇德向善和谐岛的总体目标,提出“十项重点工作”、“八大环境建设”、“五类城乡创建”、“十二大专项行动”的创城任务。同时,细化分解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通过区委重点课题调研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举措,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机制,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央要求修订创城三年规划,在中央文明委颁布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版)》框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创城定位和任务作了完善,将原规划任务中的“十项重点工作”、“八大环境建设”归并调整为“七大建设”,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指挥部、各部门、各乡镇及单位。去年以来,全区各级组织以创城为统领、以规划为蓝本,结合部门职能、乡镇实际、行业特点,进一步深化落实、细化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已经在全区形成广泛共识、同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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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价值引领着力素质提升
文明城市创建的根本在于提升人的素质。全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融入创城工作全过程,推动落细落小落实,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
叫响核心价值。坚持“四宣联动”,在广电报等媒体持续发布公益广告、刊播相关报道、开设专题专栏,在上海崇明、文明崇明等公众微信上通过网友互动、网游活动等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宣传阵地广泛刊播公益广告,制作各类宣传品发至村居家庭、行业窗口,逐步形成随处可见的公益广告宣传浓厚氛围;在基层理论宣讲中融入核心价值观要求,深入解读其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创作《爱·崇明》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歌曲,举办《一城好人》专场演出,开展童谣诵读传唱、《圆梦中华》广场舞创编、中小学校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等,核心价值观24个字逐渐深入人心。
注重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评选表彰崇明道德模范(最美崇明人)25名、好人好事68件、美德少年30名,通过媒体报道、宣传海报、故事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事迹,激发社会正能量。分别召开生态文明村、文明小区和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现场观摩会,建成道德讲堂100多个,形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常态化道德教化机制。
涵育乡风文明。创新发展乡贤文化,举办以“乡贤文化的当代价值”为主题的解放日报第69期文化讲坛,“乡贤文化根植美丽乡村”研讨会,评选表彰“瀛洲好乡贤”集体和个人80个。深入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扎实推进“传好家风好家训、扬生态美瀛洲风”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崇明端午季、孔子文化节、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推进诚信“红黑榜”建设制度化,发布2批次诚信红黑名单115个。推进文明旅游行动,着力提升景点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窗口生态文明形象和旅游团队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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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民惠民共享创建成果
创建为民,群众才会支持;创建惠民,群众才能满意。全区始终把提升老百姓幸福感满意度作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文明城市创建成为最大的民生实事工程。
改善生活环境。下沉执法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和乱象整治。对全区59家集贸市场(临时疏导点)实行“一市场一方案”,坚持建管并举,共投入1907万元改善市场及周边区域环境秩序。坚持疏堵结合,加强重点区域、商业街治理,取缔无序设摊4868个,新建临时疏导点13处,整改跨门经营10940处。开展“行车不抛物、车辆不乱停、路口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强化21处乱点整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08万起,新增停车泊位500多个。扎实推进落实保障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十项重点工作,交通、消防、生产、食品等领域公共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提升居住品质。开展“高空不抛物、宠物不扰邻、绿地不种菜、楼道不堆物、车辆不乱停、小区不乱晒”居住小区综合整治行动,恢复小区绿化6万平方米,整治自行车棚425个,拆除违法建筑6860平方米,对13个乡镇156幢无物业住宅落实分类管理。改善老旧小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为4万户开放式小区家庭安装了防盗门链,组建4500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居住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居民安全感明显提升。
优化公共服务。全区29个窗口行业积极参与“窗口服务提升”行动,注重创城氛围营造、行业规范制定、门责制度落实、文明敬语倡导,选树117名区“优质服务示范员”,着力引领提升窗口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实行“六小行业”全覆盖规范管理,查处无证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48家,整治无证无照小餐饮、小商店、小食品231家,经营性公共场所达标率由40%提高至76%。指导督促全区134所学校制定落实“一校一方案”,开展经常性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规范化经营、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加强彩虹系列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完善334所村居假日学校、3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18所社区实践指导站、32处校外活动场所功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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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特色打造美丽崇明
紧紧围绕美丽崇明建设主题,把保护生态、美化环境作为创城的重要任务,以“生态+”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文明创建与生态建设融合发展。
深化生态文明创建。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扎实推进“点”上生态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创建,“线”上生态文明走廊创建,“面”上市文明镇创建,“链”上城乡、军民共建,“户”上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等群众性生态文明系列同创共建。规划创建2015-2016年度市区级生态文明村246个、文明单位644个、文明小区102个;评选表彰2015年度五星级文明户22592家;17个乡镇被评选为2014-2015年度市文明镇,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形成各级各类单位和村居民家庭广泛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格局。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域性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区强化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涵育乡风文明,建设生态绿道350公里、道路和水系景观廊道7444亩,整治暴露垃圾74403件,疏浚镇村级中小河道2818公里,注重沿边沿路沿河的净化绿化美化和宅前屋后的环境整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最美乡村,全区建成美丽乡村37个。
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开展全民低碳行动,完成“崇明中小学校开展低碳教育的现状调查”的课题研究,从衣、食、住、行、用等五个方面设计中小学生低碳生活建议,开展“走路去上学、低碳我行动”六个一系列活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8018户,累计推进153个居住小区143259户,试点开展农村家庭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系统一期,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绿色生活方式。开展“改变‘人情债’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不生态不文明的殡葬行为治理,利用清明、大寒等时间节点,通过文明倡议、疏堵结合,整治农村乱埋乱葬,引导形成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的殡葬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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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常态长效强化机制推进
文明城市创建重在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以制度建设为先导,着力构建创城工作常态长效机制。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区委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和5个指挥部,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也相应建立一把手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创的组织领导体系。人大、政协组织代表、委员专门听取创城工作通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拿出3.4亿元专项用于三年创城工作。
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创建指标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指挥部、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制作机关创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部门责任。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崇明四套班子领导多次分组带领各部门开展督查指导乡镇创城创卫工作;区创建办落实督查组对创城工作开展全覆盖常态化联系督查,并及时受理协调处理12345市民热线和崇明生活网、“上海崇明”公众微信号等网络监督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
完善全员参与机制。实施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发动9万多名注册志愿者长期参与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农民工和关注环境、平安、文化等“8+X”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发动2万多人次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行动;结合区域化党建,积极推进在崇中央、市属单位参与属地创建,深化落实党员党组织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小区文明共建、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定期开展入户创建宣传、小区环境整治、单位门责落实等共建活动。
落实考评问责机制。分别制定区级机关、乡镇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办法。建立文明系列日常考评机制,加强单位自评、条线测评、乡镇互评、第三方测评,及时通报测评情况并与文明单位创建、年度创建考评挂钩;建立问题台账,强化问题管理,对测评发现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共整改问题4455个。制定创城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问责倒逼机制。全区各级组织十分注重通过建立机制、创新方法着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总体来看,去年以来崇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局扎实、势头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市民文明素质逐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朝着创城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回顾一年多来的艰辛历程,全区各级组织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各指挥部、各部门、各乡镇及单位借助创城有利契机攻难点、惠民生,特别是一举整治解决了一些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难题,创城的实效大家有目共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区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