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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本县将对社会高度关注、市民反复投诉的典型违法建筑案件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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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9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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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依法拆违不手软
下阶段,本县将对社会高度关注、市民反复投诉的典型违法建筑案件进行督办
▲图为新河镇拆违工作人员正对陈海公路北侧一处违法构筑物实施拆除
  □记者吴雄

  本报讯8月27日,新河镇联合城管、市容、村建、规土、稳定、公安等部门力量,对位于辖区内集镇居民区、基本农田、农村宅基地范围的3处新增违法建筑;2处位于陈海公路北侧的违法构筑物进行了拆除,拆除总面积260平方米,继续保持了打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起到了“拆除一处、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据统计,新河镇今年已拆除存量违法建筑3万多平方米;开展了5次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拆除违法建筑1200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今年以来,本县各乡镇及职能部门十分重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其中,长兴镇通过联动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全部实施快速拆除,连续3年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新村乡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中以加强村居基层自治为出发点,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基层控违止违能力,有效遏制了新生违法建筑的蔓延,实现了违法建筑治理的长效常态化管理;陈家镇、港沿镇在宣传方面下足功夫,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点,利用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拆违相关法律法规,受理投诉举报,解答居民群众疑问,有效营造了全民参与治理违法建筑的良好氛围;公安部门积极保障拆违行动,在近期城桥镇的一次拆违过程中,违建当事人不顾工作人员劝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投掷石块,其行为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被公安部门处行政拘留一星期的行政处罚。

  有力措施齐下,实效真真切切。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绝不姑息的决心,也在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居民表示,政府在拆违整治过程中,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就好比人触犯了法律当受到惩罚一样,建筑“犯”了法也应得到“惩罚”。

  记者从县拆违部门了解到,本县在持续推进拆违治理工作的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建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8月11日起,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联合公安、规土、房管等部门,对城桥镇绿地瀛洲名邸、达安御庭、绿岛阳光等新建住宅小区内的在建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拆除在建违法建筑13处,面积350余平方米。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对住宅小区的拆违整治主要是从源头遏制违法搭建行为的发生,将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按照快速拆违程序坚决依法拆除。下一步,还将对先前行政执法部门已立案查处但还未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专项联合整治,坚决依法予以拆除,还居民一个整洁优美、有序和谐的小区环境。

  据悉,本县下阶段将继续围绕市、县两级拆违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精确采集信息,为实现长效治理提供依据。在继续推进存量违法建筑销项工作的同时,集中启动重点区域、重点类型违法建筑执法程序,逐个制定拆除预案,集中力量开展拆违行动,坚决拆除城市基础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市政和公共区域内违法建筑,大力拆除别墅区等高档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对社会高度关注、市民反复投诉的典型违法建筑案件进行督办。

  此外,本县还将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对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落实综合整治措施,采用告知违建当事人法律后果、房产进行限制交易、列入征信名单、集中启动违法建筑执法程序等方法手段,有效震慑违法当事人,提高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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