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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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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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农合保障让参合农民更得益
□记者 王惠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县卫生部门获悉,自12月15日开始的2012年新农合参合工作已在本县全面铺开。

  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12年的合作医疗政策在去年基础上有新的提高,补偿比例平均提高10%,门诊封顶由2011年的1200元提高到5000元,住院从5万元提高到6万元。

  港西镇村民许汉仁的老伴今年66岁,四年前由于患上尿毒症,每年的医药费高达7、8万元。“但在合作医疗上能报到4万多元。”许汉仁欣慰地说。这也就是许汉仁家从新农合政策中得到的实惠,所以每到年底,全家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新农合。当知晓明年的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今年又提高时,许汉仁一个劲地夸党的政策好。

  据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的新农合政策比2011年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2011年人均筹资水平为785元,2012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了1080元。二是补偿水平与市级政策完全接轨,门诊补偿方面,如到村卫生室就诊可报销80%,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报销70%,到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60%,到市级医院就诊可以报销50%。住院补偿方面,在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可报销80%,在二级医院可报销70%,到市级医院可报销50%。

  与今年相比,2012年参合农民就医更加便捷,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结算全部实行了一卡通,门诊、住院结算一次完成。另外,县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农村参合人员一定要注意参合时间节点,并仔细阅读《2012年新农合政策解读》宣传手册。参合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到2012年1月31日结束;2011年度所有新农合的发票在2012年1月31日前交至镇合管办办理相关结报手续;请广大农民到《政策解读》中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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