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只是建群拉人,没想到这也会是犯罪。”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叶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案件回顾】
2021年,叶某某为寻找线上游戏陪玩,创建了多个百度贴吧,渐渐地叶某某发现自己创建的贴吧内出现了许多隐晦的招嫖贴文,发帖者一般会发布一张较为裸露的照片并注明自己所在的城市,其后便有人在贴文下回复并进行私聊。
可是隔着网络,无法确定对方的身份,许多人添加了“卖淫女”的联系方式后却发现对方竟然是男的……于是受骗者便向作为贴吧吧主的叶某某反应被骗的情况,而叶某某了解情况后非但没有制止贴吧内出现的卖淫嫖娼行为,反而从中发现了“商机”。
之后,叶某某陆续组建了多个微信群,安排多位百度贴吧管理员,从贴吧内引流卖淫嫖娼人员加入微信群,对于女性成员其通过语音等方式核实女性身份后即可被拉入微信群,对于男性成员则以“防骗”的名义收取一定金额的入群费后才可被拉入微信群,而所谓的“防骗”其实就是指微信群内有经过其审核的“靠谱”的卖淫女。卖淫嫖娼人员进入微信群,就可以通过群聊添加对方的联系方式,然后彼此可以私下协商卖淫嫖娼事宜。
很快,叶某某被警方逮捕,公安机关已查获了多起通过叶某某创建的微信群联系实施的卖淫嫖娼行为,并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叶某某在明知自己创建的百度贴吧和微信群内存在大量卖淫嫖娼人员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仍安排他人从百度贴吧内引流嫖娼人员加入微信群并收取入群费,该行为实质上为嫖娼人员和卖淫女搭建了沟通平台。
日前,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叶某某提起公诉,最终叶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叶某某看似只是组建了微信群聊,实则是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污浊了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传统犯罪已出现了向网络迁移的新趋势,互联网虽是虚拟空间,但在网络世界中仍应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 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