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卫国
本报讯 11月8日中午,新河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一骑行电瓶车的可疑男子,随即依法对其进行盘问。
原来,张某家中准备办喜事,需要购买烟花爆竹,经朋友介绍,在微信上认识了销售烟花爆竹的吴某,谈妥价格后,两人约定当天中午在该处交货。
根据已有线索,民警很快在陈家镇一处出租屋找到吴某,并在其车上和屋里找出70余箱各式烟花爆竹。在事实面前,吴某承认了自己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据吴某交代,其提前在陈家镇租住了一处农宅,在没有取得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平时将偷偷从江苏运回的烟花爆竹囤于此处。
事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诫其应到指定的地点购买烟花爆竹。目前,吴某因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崇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依法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