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8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服务保障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2020年11月-2021年11月)进行了通报,并发布典型案例。这也是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努力回应乡村群众民主法治的新需求、新期待,着力为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危害乡村安全犯罪。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惩治力度,推进基层“微腐败”治理;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87件,审结832件;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审结商事案件2088件;受理民事案件10183件,审结10085件。区人民法院着力发挥人民法庭优势,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7451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为5297件。推进驻村(居)法官工作室建设,提供上门服务162件次,协同参与基层矛盾化解9件次。
此外,区人民法院还完善便捷诉讼服务,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会上,区人民法院还发布了6起服务保障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典型案例。这6个案例涉及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除妨害纠纷等多个方面,区人民法院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对疑难复杂问题作出了清晰的法律回应,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司法需求给出了清晰的政策反馈。
采访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斌表示:“今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区人民法院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水平,切实促进崇明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努力为司法服务保障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贡献。”
□ 记者 沈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