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杰,副主任邢建良、范洪耀、张建英、姚思平、顾德昌出席会议。副区长王菁,区人民法院院长朱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2016年年底,崇明县政府印发《崇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3年来,本区全民健身工作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专题询问中,与会人员围绕农村体育设施布局、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等提出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回应。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围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监管体系、梳理查清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质效等方面进行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龚霞等辞去上海市崇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免职案。
林杰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人民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公共服务,让人民更好享受美好生活,是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展示崇明世界级建设成果的重要方面。希望区政府认真分析研究代表的审议意见,积极寻找对策,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打造“健康崇明”的靓丽名片。
林杰说,开展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是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希望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并在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整改,推动本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