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沈某对其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沈某交代,在短短一个多月里,其连续5次潜入农家院子,窃取电动自行车电瓶,并将窃得的20个电瓶卖给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840元。
另外,警方于近日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秦某某、陈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沈某被崇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同时,秦某某、陈某某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示】
农村地区有些农户经常随意停放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电瓶由于易拆卸等原因,很容易被窃贼盯上。警方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提醒农村地区群众尽量避免露天停放电动自行车,减少被盗几率,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 记者 沈俊 通讯员 沈宵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