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经常收听、收看、阅读、浏览崇明广播、电视和崇明报、崇明政府网站、“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微信(或熟悉其中一类媒体),对如何做好媒体宣传,引领社会思想,服务本县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见解。
二、岗位职责
及时指出各类县级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对媒体关注焦点、栏目设置、文风转变、媒体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聘任及组织管理
1、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为义务兼职,聘任期限为二年;
2、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履职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终止其聘任关系;
3、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反映媒体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宣传部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集中听取意见、建议,交流工作经验,通报有关情况。
四、报名方式
1、请报名者如实填写刊登在2016年3月2日《崇明报》上的《崇明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在照片位置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后,寄至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联系电话:59622850,或登陆崇明文明网(www.wmshcm.com),在首页公告栏里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至xck59622850@163.com。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中共崇明县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