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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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0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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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追求和谐之美
  城桥镇 咸海荣

  一城文明风,满目和谐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终目标是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之美。

  马克思曾经说过:“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孔子曰:“和为贵”。著名作家冰心说得更具体:“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 

  近几年来,崇明在生态岛建设中,按照“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围绕发展求和谐,坚持生态保护、环境保护、低碳发展及文明创建、文化发展、社会保障等多位一体,在推进现代化生态岛建设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度不断得到新的提升,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程度及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不断跃上新台阶,在生态岛建设的方方面面上不断体现崇明人对和谐之美的追求。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活动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崇明发展,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推动力,也是一项推动生态岛建设深入全面发展、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创建,需要与时俱进,真正以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意识和科学的态度,严格按照创建要求、标准,紧贴生态,围绕和谐,求真务实,全民动员,全民参与,造就新活力,致力新发展,营造一个环境更友好,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人际关系更融洽,处处呈现活力的美丽之岛、和谐之岛、生态宝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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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字核心价值观,你如何理解
创建文明城市 追求和谐之美
争当诚信友善的崇明人
“创城”从你我做起
贯彻法治精神是根本
崇明报大家谈05创建文明城市 追求和谐之美 2015-06-10 2 2015年06月10日 星期三